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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院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培养学院:

为规范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以下简称“论文答辩”)工作,保证我校博、硕士研究生论文质量,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现对答辩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答辩资格审核

审核内容:各培养学院应从成绩与学分(含实践学分)、必修环节、论文评审结果、预答辩、主持创新资助项目(或公派访学项目)的结题与验收情况、学费缴纳等方面做好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毕业事项提醒。

以上审核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研究生将无法获得论文答辩资格。

二、论文答辩形式

研究生论文答辩应在“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核、学校批准”后由学科点组织实施:

1.答辩要以公开方式举行,应利用网络和海报等形式提前发布答辩相关信息,并报送研究生学院和联系本学院的校教学督导专家。

2.以现场答辩为主,特殊情况下以远程视频会议形式进行。

3.答辩场地及参加人员应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场地可以选会议室、教室。

4.无论采取哪种答辩形式,答辩组织者、答辩秘书、答辩委员会校内专家须佩戴口罩,集体到校完成答辩。

三、答辩时间

本学期答辩必须在6月6日前完成。

四、答辩委员会组成及答辩程序

1.答辩委员会组成按《河北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校学位[2017]4号]执行;

2.答辩程序、答辩结果认定等应严格按照《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相关规定》[校研字(2010)1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答辩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培养学院应成立答辩工作领导小组,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统筹、协调、指导院内各学科答辩工作。

2.学科秘书应把学校的答辩文件及时传达给学院,培训相关人员,汇总、上报本学院答辩信息。

3.答辩秘书应熟知学校答辩方面的规章制度,把答辩论文提前发送给答辩委员会专家,并做好答辩记录以及答辩图片采集。以远程视频会议形式答辩的还应全程录音或录像,并将图片、音视频资料留存备查。

4.答辩人应携带科研记录本等数据支撑材料参加答辩。答辩采取一问一答形式。硕士答辩时间不少于30分钟,博士答辩时间不少于60分钟。

5.以学科专业计算,论文答辩成绩为“优秀”的不应超过答辩总人数的30%。

6.答辩结束后,答辩人要按照专家意见认真修改毕业(学位)论文,导师对论文修改要进行必要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论文质量。

7.答辩结束后,各培养学院应及时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论文质量严格把关。准予毕业但不授学位的人员应在会议纪要里注明。

8.答辩期间培养学院相关管理人员应深入答辩现场,了解掌握答辩情况。

六、学位审查材料提交和学位授予工作

1.培养学院须向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见附件1),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学校择期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学位授予事宜。

3.校学位会召开后,学科秘书应收集、审核、清点本院答辩材料及精装学位论文(未授予学位的研究生不提交精装论文),将收齐的材料(见附件2)向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一次交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研究生学院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