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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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上半年组织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依据《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校研字【2009】9号)和《河北农业大学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实施细则》(校研字【2019】16号)文件要求,现就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年级:2019级博士研究生(包括国际研究生)和2019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以及以前没有完成中期考核的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考核截止时间:2020年6月20日前完成。

录入系统时间:6月30日前,研究生、导师、考核小组及培养学院务必完成中期考核“研究生管理与创新平台”提交工作,中期考核书面材料由培养学院保存。

三、考核内容:

1.政治思想表现及道德品质

2.学分及课程成绩

3.文献综述汇报和论文开题

4.身体健康状况

5.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

四、组织形式及要求

(一)培养学院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中期考核工作。

1.研究生未开学返校期间,采用线上方式组织中期考核。

2.研究生已开学返校期间,采用线下方式组织中期考核。

论文中期考核场地安全要求务必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要求执行。

(二)研究生应提前将“中期考核”发给考核小组成员。无论采用线上或线下,学生均以PPT形式进行中期考核汇报,考核小组依据《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分表》(见附件1)对研究生做出评定,及时反馈意见,培养学院严格审核。

(三)培养学院要认真组织和管理好各学科专业中期考核工作,并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四)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需要对研究生政治思想表现、获得学分、论文开题、身心健康等情况进行掌握。

(五)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汇报情况和导师的补充介绍对研究生提出考核意见,并做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相应评定,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全部被考核人数的10%。

五、其他

1.各培养学院学科秘书将中期考核的时间、专业在“研究生管理与创新平台”提前设置完成。

2.《中期考核工作总结》(附件2)经培养学院审核后,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签字,培养学院盖章后,学科秘书交研究生学院。

3. 研究生在填写中期考核时,应特别注意不要在同一台电脑上同时打开两个学生平台,否则会导致信息覆盖。

4. 中期考核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3。

附件1《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分表》

附件2《中期考核工作总结》

附件3 中期考核系统操作流程

研究生学院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