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培养学院、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防控办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河北农业大学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实施细则》,按照目前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保障2020年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本论文答辩工作通知。
一、答辩资格审核
各培养学院在答辩前审核研究生各培养环节、论文评审结果、预答辩等,做好资格审核、毕业事项提醒。
二、论文答辩形式
研究生论文答辩应在“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核、学校通过”后组织实施:
(一)在学生不返校的情况下,研究生论文答辩采用远程视频会议形式进行。
(二)各培养学院应提前制定好远程视频答辩工作方案,选择适合的视频会议软件,并在答辩前完成预演与测试。
三、答辩时间
本次答辩从5月开始,7月31日结束。
四、答辩委员会组成及答辩程序
(一)答辩委员会组成按《河北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校学位[2017]4号)执行;
(二)答辩程序、答辩结果认定等应严格按照《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相关规定》(校研字[2010]11号)执行。
五、答辩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答辩申请人应于答辩前三天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及《学位申请书》中相关表格(详见附件,填写个人信息)发送给答辩秘书,答辩秘书把学位论文、答辩流程及注意事项提前发送答辩委员会专家。
(二)答辩场地应满足疫情防控要求。
(三)答辩组织者、答辩秘书、答辩委员会校内专家须集体到校完成答辩。视频答辩结束后校内专家须填写纸质《答辩评议表》及《答辩表决票》,并在《答辩决议》上签名(校外专家如何填写纸质评议表、表决票以及如何在答辩决议上签字由双方协商解决;疫情防控期间电子签名有效)。
(四)答辩秘书做好答辩记录以及答辩图片采集,全程录音或录像,并将图片、音频资料留存备查。答辩结束后把相关材料整理无误后提交院学科秘书(材料一式两份)。
(五)学位论文答辩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比例不超过类别(领域)30%;
(六)答辩结束后,研究生应向导师提交修改后的电子论文,由导师审核后提交培养学院;研究生直接向培养学院上交《学位申请书》其他表格及申请学位所需的相关材料;纸质论文及答辩表格的打印、签字、盖章由培养学院负责。
六、学位材料提交
拟于6月份毕业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在5月31日完成答辩,6月3日由培养学院向研究生学院报送以下材料(如无特殊注明,全部为1份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
1.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纪要、答辩工作总结各1份
2.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申请者形式审查汇总表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论文答辩汇总表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大摘要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1本简装论文)
(注: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书、研究生登记表(2份)及精装学位论文待研究生返校后补齐签名,培养学院加盖学校公章后交研究生学院存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拟于8月份毕业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最迟在7月31日完成答辩,8月3日由培养学院上报材料(同上)。
附件:1.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
2.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申请者形式审查汇总表
3.河北农业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答辩材料汇总表
4.2015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答辩相关表格
5.2017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答辩相关表格
研究生学院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