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艺学院、人文学院:
我校2021年在 “智慧园艺”(学硕)和“法律”(专硕)2个专业进行招生,为了保证2个专业的研究生培养工作顺利开展,由招生学院负责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 制订培养方案的总体要求
1、培养方案的制订按照《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要求撰写。
2、研究生公共课程根据培养方案需求以“研究生公共课程汇总表”(附件2)为依据。
3、“智慧园艺”培养方案可参照园艺(一级学科)学术学位、“法律”(专硕)按照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性培养方案基本要求,结合《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撰写。
4、制订的培养方案、教学大纲须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通过后,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完成终稿和“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方案提交函”(附件3)。
二、进度安排及报送时间
1、2020年11月9日,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分别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由招生学院交研究生学院,其中课程设置内容分别参照“学术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附件4)、“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附件5),教学大纲参照“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板”(附件6)。
2、纸质版培养方案需由培养学院主管研究生培养工作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方案提交函”分别由论证专家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签字,盖学院公章。
3、纸质版培养方案和“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方案提交函”送交研究生学院培养办(东区老办公楼116),电子版发送邮箱233450665@qq.com。
三、其他
联系人:刘渊 0312-7521489
附件1:《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2:研究生公共课程汇总表
附件3: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方案提交函
附件4:学术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附件5: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附件6: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研究生学院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