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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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冬季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09    作者:     来源:     点击:

2019年12月申请硕士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须9月份向研究生学院提交学位论文等相关材料。具体事项如下:

一、提交学位论文应满足条件

1、学分要求:农业硕士、农业推广硕士须达到30学分,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和工程硕士须达到32分。跨学科的研究生必须补修本学科的本科课程。

2、缴清全部学费。

3、申请者必须完成所有培养环节,如培养计划表、论文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外聘导师表等材料在培养学院有存档材料。

4、研究生和导师签署《学术诚信承诺书》。

二、学位论文撰写与审核要求

1、学位论文须符合《河北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学位论文与学科专业领域密切相关,正文字数不少于3万。

2、提交完整论文电子版时间为2019924前经导师审核同意后,发送给培养学院学科秘书老师,邮件标题“学号+姓名+专业领域+学位论文题目”,由学科秘书把本院学位论文电子版和《学位论文汇总清单》发送到研究生学院非全日制硕士培养办进行格式审核和重复率检测。电子版论文审核结果于927反馈给相关培养学院学科秘书。

学位论文重复率要求:学位论文每一部分重复率均低于15%的为合格;重复率高于50%,延期申请论文评阅;重复率在15%-49%的学位论文,于10月89:00前由学科秘书汇总再次发送需二次查重的学位论文进行重复率检,第二次检测仍未合格的,延期申请论文评阅。

3、符合评阅要求的,相关材料由学生提交到研究生学院,提交时间为2019109-10

三、学位论文评阅

相应材料A4纸打印并签名。

1、学术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研究生、导师签名;

2、成绩单(表一):一式两份,培养学院盖章;

3、导师学术评语(表二):一式两份,导师签名;

4、论文评阅及答辩申请表(表三):一式两份,研究生、导师、学科秘书、分委员会主席签名;

5、学位论文:提交电子文档(PDF格式)(学号+姓名+专业领域+学位论文题目),发至邮箱:464750538@qq.com。

评阅结果将按《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评阅规定》(校研字(2009)14号)处理。

四、学位论文预答辩

11月上旬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

研究生学院联系电话:0312-7521367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九年七月八日

附件1:学术诚信承诺书

附件2: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书

附件3: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封面模板

附件4:XXXX学院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