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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春季全日制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抽检与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培养学院及拟毕业研究生:

2018年春季全日制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抽检(以下简称“论文抽检”)与学位(毕业)论文评审(以下简称“论文评审”)工作要求及安排如下,请提早做好相关准备。

、论文抽检安排

1.抽检时间定于2018年3月19

2.2018年上半年拟毕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含2015级学术型硕士及2016级专业学位硕士)参加抽检。

3.各培养学院组织抽检,抽检结果应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及其指导教师。

论文重复率检测

1.4月11日,各培养学院将本学院拟毕业博士生、延期硕士生、被抽检

到的硕士生名单及其电子论文(论文以“学号-作者-论文题目.doc”命名,研究生提交查重论文应经过导师同意)发送至1437680014@qq.com,研究生学院完成重复率检测后,向培养学院反馈结果。

2.4月26日,各培养学院将未抽检到的研究生名单及电子论文发送

1437680014@qq.com,进行重复率检测。

3.重复率检测结果的认定:

(1)论文各部分及总体的重复率均低于20%的为合格;

(2)论文总体重复率≥50%的,做延期毕业处理;

(3)论文重复率介于20%-50%之间的可做修改,于4月19日提交修改后的论文,检测仍不能达标的做延期毕业处理。

三、论文评审材料的提交与审核

1.研究生于重复率检测合格后登录“研究生管理与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在“论文抽检”及“论文评审”模块填写论文评审信息(延期毕业生应在平台“研究生培养-推迟答辩申请”模块申请预答辩),并于规定时间提交纸质材料,经审核合格后进入论文评审环节。

论文评审材料提交与审核要求

研究生类别

材料提交时间

材料内容

材料审核单位

材料审核要点

博士研究生

4月20日

见附件

研究生学院

学分、必修环节、导师意见

延期硕士

4月20日

见附件

研究生学院

学分、必修环节、导师意见

被抽检到的硕士

4月20日

见附件

研究生学院

学分、必修环节、导师意见

未抽检到的硕士

培养学院通知

参考附件

培养学院

学分、必修环节、导师意见

四、论文评审

1.所有拟毕业研究生的学位(毕业)论文一律进行双盲评审:

(1)论文评审结果不合格的研究生,按《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评阅规定》【校研字(2009)14号】执行,做延期毕业处理。

(2)论文评审结果为合格的研究生,仍须按评阅专家的意见认真修改论文,由培养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及其导师把关,视其修改情况决定其能否参加答辩。

2.研究生的第一次论文评审费由学校负担:抽检论文评审费由研究生学院负责报账;非抽检论文评审费由研究生学院审核,培养学院负责报账。

其他

1.对包含学校自主知识产权但不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和信息的学位论文,学校无权认定为保密论文,不再受理保密申请及保密论证。

2.已确定不能毕业的应届生,应及时登录平台填写并向培养学院提交《研究生推迟学位(毕业)答辩申请表》。

3.研究生学院将对毕业提交的学生论文最终版与检测合格的电子版进行抽查比对,论文结果及核心内容存在较大差异者,按不信守学术诚信对待。

附件:提交论文评审材料列表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8年1月26

附件

提交论文评审材料列表

提交材料种类

份数

注意事项

1、研究生成绩单(表一)

一式两份

盖“研究生成绩专用章”

2、硕(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和科研奖励情况统计表(表二)

一式两份

博士及延期毕业硕士生的表四须用抽检表格。

3、指导教师对硕(博)士学位(毕业)论文的学术评语(表三)

一式两份

4、硕(博)士学位(毕业)论文评阅及答辩申请书(表四)

一式两份

5、承诺书(附表四)

一式两份

6、硕(博)士学位(毕业)论文学术评阅书(表五)

(硕)一式两份

(博)一式五份

见备注3

7、发表小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或录用通知函+版面费发票)

8、学位(毕业)论文

硕士2本

博士5本

见备注4

备注:1.上述材料2-6项可从研究生学院主页“下载中心”相关答辩表格(最新版)中提取。

2.研究生发表小论文按照《河北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校学位(2017)4号]执行。

3、学位(毕业)论文学术评阅书(表五)研究生姓名为空白,但须打印学科专业和论文题目。

4、学位论文应符合《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格式要求及撰写规范》要求和论文

盲评要求,学号、学生姓名、导师姓名等相关信息均为空白,且不包含在读期间发表论文、

作者简历、致谢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