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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季全日制研究生 毕业(学位)论文抽检与评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培养学院及拟申请答辩研究生:

2017年春季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以下简称“论文”)抽检与评阅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论文基本要求

论文数据真实可靠,有据可查,格式应符合《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格式要求及撰写规范》。

二、论文抽检安排

1.应届硕士研究生(含2014级学术型硕士及2015级专业学位硕士)的论文,由所在培养学院组织抽检,抽检时间2017年3月10日,抽检比例10%。抽检后分为抽检论文和未抽检上的论文。抽检论文为盲审论文,由研究生学院 组织评审;未抽检上的论文由培养学院组织送审。

2.博士生和延期毕业硕士生的论文,一律按抽检论文(盲审论文)对待。

三、抽检论文查重

抽检论文的电子稿应由本人发至指定邮箱,研究生学院进行重复率检测,向培养学院反馈结果,由培养学院通知导师及学生本人。

论文发送要求

抽检论文种类

发送时间

论文命名及格式

发送邮箱

硕士论文

4月10日

学号-作者-论文题目.doc

1437680014@qq.com

博士论文

4月10日

学号-作者-论文题目.doc

yjsggk@126.com

对论文的重复率要求:综述部分低于50%,且其它部分低于15%的为合格;不合格的须修改论文,于4月17再次发送论文电子稿。第二次检测仍未达标的,提交《推迟答辩申请表》,半年后再申请论文评阅。

四、抽检论文纸质材料提交

重复率检测合格的研究生应于4月18日向研究生学院提交论文及评阅材料(见附件)。经审查材料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

五、论文评审

1.抽检论文由研究生学院送校外匿名函审。

2.未抽检上的研究生应在4月20日前完成论文撰写,交导师修改论文。4月底由研究生学院组织重复率检测,重复率要求同上。检测合格的由各培养学院(或学科点)组织论文评审。

3.评阅事宜按《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评阅规定》【校研字(2009)14号】执行。

4.论文评审结果不合格的研究生,按延期毕业处理;论文评审结果为合格的研究生,仍须按评阅专家的意见认真修改论文,由培养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及其导师把关,视其修改情况决定其能否参加答辩。

5.研究生的第一次论文评审费由学校负担:抽检论文评审费由研究生学院负责报账;非抽检论文评审费由研究生学院主管院长审核,学科秘书负责报账。

六、特殊情况处理

1.拟推迟答辩的研究生应于3月10日之前在“研究生管理与创新平台”中“研究生培养”模块中填写并打印《推迟答辩申请表》交研究生学院培养办。

2.申请论文保密的需持专利申请受理材料或论文相关成果查新报告,按以

下步骤进行:

(1)3月10日之前在“研究生管理与创新平台”填写保密申请。

(2)4月18日向研究生学院提交论文和相关材料(见附件)。

(3)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逐一论证:符合保密要求的,由导师安排论文评阅。未达到保密要求的或中途放弃保密申请的则按抽检论文对待,送校外双盲评审。

附件:提交抽检论文及评阅材料列表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