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按照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要求,今年开始试行中期考核内容的调整:
研究生课程学习的系统评价纳入奖学金评定环节,中期考核环节只对学习能力进行定性考核。中期考核环节主要考察研究生对学位论文的设计能力,并通过学位论文设计中反映出的对学科理论、研究方法的掌握和运用情况作出是否通过中期考核的结论。
考虑中期考核结果纳入奖学金评价指标,研究生学院细化了考核项目。
一、研究生参加开题、中期考核以通过必修(学位)课程考试为前提,未通过者暂缓进行此环节。
二、开题报告要求
开题报告是保证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选题科学性与可行性的关键环节。导师组应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对研究生论文的选题、技术路线、进度安排等进行质询和全面指导,确保其选题属于本专业的研究领域,并结合学生基础给予学生和学生导师在研究方向、研究水平、研究方法、数据收集等方面的建议,详细的记录要体现在论证意见中。
博士生的开题论证应结合查新报告进行,同时聘请一到两位相关基础学科导师参加,以期提高论文的设计水准,促进研究方法与数据分析能力的提升。
专业学位硕士生的选题应遵循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定位,开题须有来自生产实践领域的专家参加,并建议聘请跨学科或擅长数据分析的导师参加,助力论文质量提升。
研究生开题报告是培养必修环节,须在本学科范围内以学术报告的形式公开进行。开题报告一律采用PPT汇报形式,便于师生交流,提高论证效果。具体操作程序说明见(附表1)。
三、中期考核要求
考核分为学生汇报和考核小组评价两个步骤。
学生汇报要提交书面总结,包括个人政治思想和遵守校规校纪情况,配合导师组完成科研活动等。导师可就学生实际表现作补充说明。
考核小组根据学生汇报和导师的补充说明对研究生提出评价意见并依据《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分体系》(见附表4),做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全部被考核人数的20%。具体操作程序说明(见附表2)。
研究生中期考核须以二级学科专业为单位组织实施,研究方向间差异较大或学生人数多的可分组进行。硕、博士研究生应在开题通过后进行中期考核,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前必须完成学科综合考试,其考核内容参考本学科研究领域经典著作4-5本。
研究生中期考核不合格,学校将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四、注意事项
1、各培养学院将各学科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进行的具体时间、进度安排于开题及考核前三天登录“研究生管理与创新平台”上报研究生学院。
2、研究生在填写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材料时,应特别注意不允许在同一台电脑上同时打开两个学生平台,若导致学生信息互相覆盖,后果自负。
3、研究生学院将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时间和地点,安排工作人员随机抽查考核情况。
4、博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开题及中期考核在5月30日前完成。纸质材料由培养学院存档。为保证研究生顺利毕业答辩,请各培养学院严格按照研究生学院规定时间控制开题及中期考核的录入时间。研究生学院将在结束时间关闭系统并通报各学院完成情况。
5、为顺利完成2016级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工作,各相关培养学院务必于考核前对考核人员结课并录入成绩。
6、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结束后,各培养学院要向研究生学院提交《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工作总结》(见附表3),以此作为学业奖学金和培养学院考核评定的依据。
研究生学院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