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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2017年冬季全日制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10    作者:     来源:     点击:

河北农业大学

2017冬季全日制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学院:

为规范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工作,保证我校博、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学院对答辩事宜提出以下具体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答辩资格审核

此项工作涉及答辩申请人的学分、必修环节、发表小论文、论文盲审结果、缴费情况等内容,由培养学院和研究生学院分别审核。

经审核,各方面合格(小论文已见刊,或有录用通知函+版面费发票)的研究生,可于答辩通过后申请学位。

其他方面合格但未发表规定小论文(无录用通知函)的研究生,答辩通过后准予毕业

两者所用的答辩表格相同,答辩要求也相同。

二、答辩时间安排

本次研究生答辩至12月10日结束。

答辩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预答辩

在正式答辩前应组织预答辩:培养学院按学科专业分别组成答辩委员会,对研究生论文进行提问和质疑,对研究生是否通过预答辩进行表决,预答辩通过者(三分之二专家同意)可进入答辩环节,未通过者视具体情况决定延期答辩时间。

(二)学位(毕业)论文答辩

1.各培养学院应以学科点为单位统一组织答辩,确定答辩时间、地点,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安排应及时报送研究生学院。

2.答辩组织者和答辩秘书、答辩人应认真学习学校的有关答辩规定,答辩秘书应于答辩前3天将学位(毕业)论文送交答辩委员审阅。

3.答辩委员会组成:硕士答辩委员会委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博士答辩委员会委员不得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中须有1位来自生产实践部门的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可不具有导师资格)。

4.答辩人应携带科研记录本等数据支撑材料参加答辩。答辩过程中,须现场回答专家提问,一律不准中途退场准备。硕士答辩时间不少于30分钟,博士答辩时间不少于60分钟。

5.以学科专业计算,学位(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为优秀的不应超过答辩总人数的30%,学生发表论文或其他研究成果应有要求。具体条件由学科点确定。

6.研究生申请答辩,其论文必须是重复率检测合格的最终版本。答辩时提交专家的论文与提交重复率检测合格的最终版本核心内容有重要变化,一经查实,则本次答辩无效,按学术不端处理。

7.研究生学院将组织督导专家检查各培养学院答辩情况,并将进行论文抽查,发现问题予以通报。

8.未尽事宜请按照《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相关规定》【校研字(2010)11号文】执行。

四、答辩材料提交

各培养学院应留存本院答辩研究生的学位(毕业)论文(含电子文档)及相关材料,并于12月15日向研究生学院提交

1.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纪要1份(含电子文档),内容包括拟授予学位、拟准予毕业的研究生名单,答辩存在的问题及答辩未通过人员名单。

2.硕士学位申请书2份

3.硕士毕业生登记表2份

4.硕士学位论文2本(含电子文档)

5.博士学位论文1本(含电子文档)

附件1:研究生应下载的答辩材料

附件2:研究生答辩材料汇总表

研究生学院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