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季全日制研究生
毕业(学位)论文抽检与评阅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学院及拟申请答辩研究生:
2016年春季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以下简称“论文”)抽检与评阅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论文基本要求
论文数据真实可靠,有据可查,格式应符合《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格式要求及撰写规范》。
二、论文抽检安排
1.应届硕士研究生(2013级学术型硕士及2014级专业学位硕士)的论文,由所在培养学院组织抽检,抽检时间2016年3月15日,抽检比例10%。抽检后分为抽检论文和未抽检上的论文。抽检论文为盲审论文,未抽检上的论文由培养学院组织送审。
2.博士生和延期毕业硕士生的论文,一律按抽检论文(盲审论文)对待。
三、盲审论文电子稿提交与查重处理
盲审论文电子稿应由本人发至学校指定邮箱,研究生学院进行重复率检测,向培养学院反馈结果,由培养学院通知本人。
论文发送要求
抽检论文种类
| 发送时间
| 论文命名及格式
| 发送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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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论文
| 4月12日
| 学号-作者-论文题目.doc
| 1437680014@qq.com
|
博士论文
| 4月12日
| 学号-作者-论文题目.doc
| yjsggk@126.com
|
对论文的重复率要求:综述部分低于50%,且其它部分低于15%的为合格;不合格的须修改论文,于4月19上午再次发送论文电子稿。第二次检测仍未达标的,提交《推迟答辩申请表》,半年后再申请论文评阅。
四、盲审论文纸质材料提交
重复率检测合格的研究生应于4月20日向研究生学院提交论文及评阅材料(见附件)。经审查材料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
五、论文评阅
1.盲审论文由研究生学院送校外匿名函审,评审费用由学校负担。
2.未抽检上的研究生最迟4月25日完成论文撰写及修改。4月26-28日由学校组织重复率检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重复率要求同上。检测合格的由各培养学院(或学科点)组织论文评阅。
3.评阅要求和结果按《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评阅规定》(校研字(2009)14号)执行。
六、特殊情况处理
1.拟推迟答辩的研究生应于3月11日在“研究生管理与创新平台”中“研究生培养”模块中填写并打印《推迟答辩申请表》交研究生学院培养办。
2.申请论文保密的需持专利申请受理材料或论文相关成果查新报告,按以
下步骤进行:
(1)3月11日在“研究生管理与创新平台”填写保密申请。
(2)4月20日向研究生学院提交论文和相关材料(见附件)。
(3)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逐一论证:符合保密要求的,由导师安排论文评阅。未达到保密要求的或中途放弃保密申请的则按抽检论文对待,送校外双盲评审。保密论证费用由导师负担。
3、本年度风景园林硕士(包括园林学院和城建学院)、林业硕士2个专业的论文须全部盲审盲评。
附件:提交论文及评阅材料列表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