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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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3    作者:闫庭语     来源:     点击:

各培养学院及任课教师:

按照学校规定,本学期行课18周,所有研究生课程最晚截止7月2日全部结课。

1.公共课由研究生学院与任课教师共同确定考试时间,研究生学院培养办统一组织安排期末考试事宜。

2.其他非公共课程由各培养学院及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结课时间自行安排,最晚于7月9日(第十九周)前完成考核,请提早做好期末考试准备工作。

3.研究生课程考核按照《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校研字〔2009〕14号)文件(附件1)要求执行。

4. 严格命题管理。各任课教师应高度重视研究生课程考试的命题工作,注重考核内容的深度与广度。原则上研究生课程的试卷命题应由两位以上(含两位)相关专业的教师共同参与,特殊情况可由独立任课教师独自完成。试卷由专人负责印制和保管,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加强试卷审核、分发、交接、保管等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严防错印、漏印或试卷丢失、泄密等问题的发生。

5.选派监考人员,强化监考人员职责。

6. 考试期间成立考试巡视组,学院要加强巡考,负责对考务工作的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整个考务工作平稳有序。

7.加强对研究生遵守考试纪律教育,减少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

8.任课教师要规范阅卷,公平公正评定学生成绩。

9.任课教师按照时间要求进行成绩录入。最晚于8月15日17:00点前完成研究生管理与创新平台成绩的录入工作,过时系统将关闭。

附件1:《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校研字〔2009〕14号)


                   研究生学院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