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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

选题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指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教融合为途径的中国特色专业学位培养模式。培养目标主要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需要,培养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指明“要正确把握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规格和标准。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和论文选题的精准度,各培养单位要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审核,优化论文选题审核程序,由论文开题报告后学位分委员会对论文选题进行审核,改为论文开题报告前先进行论文选题审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核时间

    学位论文选题审核工作在距离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之前两周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二、审核范围

    2022级专业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

    三、审核要求

    1、培养单位成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审核小组,成员由经验丰富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鼓励邀请行业专家参与选题审核工作。

    2、导师或研究生向论文选题审核小组汇报论文选题情况,包括论文题目和主要研究内容等方面。由研究生做汇报的,导师须在现场参加会议。

    3、论文选题审核小组对每一位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选题情况进行审核。主要审核论文选题是否符合由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里的选题要求。

    4、论文选题审核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符合专业学位论文选题要求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论文选题审核结果为“通过”,允许研究生按照此论文选题组织论文开题报告。否则,论文选题审核结果为“不通过”,不允许研究生进入开题报告环节。导师和研究生需重新进行论文选题,修改完善后,由学院再次组织审核小组进行审核。

    5、论文选题审核结束后,培养学院把论文选题审核结果报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备案。

 

 

    附件:培养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选题审核结果                


 

 

                              研究生学院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