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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培养单位及研究生:

按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专业实践环节并参加考核,考核合格,获得学分。现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进行考核,请各培养学院做好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2021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组织与实施

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由各培养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按照《河北农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实施意见》[校研字(2012)12号]文件执行。专业实践考核以实践报告形式进行,严格规范考核程序。

三、考核时间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在6月16日前完成,具体考核时间由各培养学院自行确定。

四、其他

1、各培养学院在考核工作结束后,学科秘书老师于6月25日前务必向研究生学院培养办提交一份本单位“202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总结”(附件2)。

2、专业实践考核合格的研究生,获得相应学分,进入论文评审环节;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须重修专业实践,不允许进入论文评审环节。

 

附件1、河北农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doc

附件2、河北农业大学202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总结(模板).doc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