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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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夏季全日制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培养学院:

2017年夏季答辩工作时间安排:学位论文送审后即可开始预答辩,正式答辩截止6月4号结束。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答辩资格审核

此项审核涉及答辩申请人的学分(含实践学分)、必修环节、学术小论文、论文评审结果及作者修改情况、学费及住宿费缴纳等内容,由研究生学院、培养学院、导师结合本身工作职责分别完成。

其他方面合格但学术小论文未达到《河北农业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对发表论文要求》的(状态为无录用通知函及版面费发票),也可申请毕业答辩

毕业答辩和学位答辩所用的表格相同,答辩要求也相同。

二、预答辩

培养学院应对答辩申请人组织预答辩。培养学院按学科专业分别组成预答辩委员会,着重对论文研究过程进行质询,提出修改意见,并对研究生是否通过预答辩进行表决。预答辩通过者(三分之二专家同意)方可申请正式答辩,未通过者视具体情况决定延期答辩时间。

经费报销

答辩经费(初次答辩的全日制研究生享有经费)划拨给培养学院,由主管院长审批。校内、外专家酬金应分别造表,校外专家分建行与其他银行两类造表,校内人员酬金纳入绩效津贴。

四、答辩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培养学院及答辩相关人员应认真学习学校的答辩相关规定,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务必从严掌握,请各培养学院在答辩会开始时对专家进行提示。

2、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硕士答辩委员会委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博士答辩委员会委员不得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中须有1位来自生产实践部门的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可不具有导师资格)。

3、各培养学院按专业(领域)确定答辩时间、地点,成立答辩委员会,报学科学位办批准。然后由学科秘书汇总答辩信息,提前2-3天报送研究生学院。

4、答辩秘书应于答辩前3天将学位(毕业)论文送交答辩委员审阅;答辩秘书务必完整记录答辩委员意见,忠实履行职责,记录内容须经答辩主席签字认可。

5、获批的保密论文,其答辩委员会专家由指导教师指定,但仍须符合学校对答辩委员会组成的要求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导师要对保密论文负总责,若保密论文在上级管理部门抽检中确定为不合格,学校将取消该导师的招生资格。

6、答辩人应携带科研记录本等数据支撑材料参加答辩。答辩过程中,须现场回答专家提问,一律不准中途退场准备。硕士答辩时间不少于30分钟,博士答辩时间不少于60分钟。

7、以学科专业计算,学位(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为“优秀”的不应超过答辩总人数的30%。进行保密论文答辩和只进行毕业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答辩成绩不应为优秀。

8、研究生申请答辩,其论文必须是重复率检测合格的最终版本。答辩时提交专家的论文与提交重复率检测合格的最终版本核心内容有重要变化,一经查实,则本次答辩无效,按学术不端处理。

9、答辩申请人应从“研究生管理与创新平台”中下载答辩材料(见附件1),所在培养学院及相关人员填写、审核、签名。特殊情况下从研究生学院主页“下载中心”直接提取。

10、研究生学院将组织检查各培养学院答辩情况,并将进行论文抽查,发现问题予以通报。

11、答辩结束后,各培养学院应及时召开学位委员会,认真审核答辩人的学分、必修环节、小论文发表情况(有“录用通知函+版面费发票”视为发表)及答辩情况,作出拟授予学位、准予毕业(不授学位)、(答辩未通过)不准毕业的决定。

12、导师应监督学生按照评审专家及答辩专家的意见认真修改学位(毕业)论文,确保论文质量。

13、未尽事宜请按照《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相关规定》【校研字(2010)11号文】执行。

五、答辩材料提交

各培养学院应留存本院答辩研究生的学位(毕业)论文及相关材料,并于6月8日向研究生学院提交

1、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纪要1份(含电子文档),内容包括拟授予学位、拟准予毕业的研究生名单,答辩存在的问题及答辩未通过人员名单。

2、硕士学位申请书2份(见附件2

3、硕士毕业生登记表2份

4、硕士学位论文2本

5、博士学位论文1本

附件1 研究生应下载的资料

附件2 研究生答辩材料汇总表

研究生学院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