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1、思想品德要求: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艰苦奋斗、团结协作、严谨求实及为科学勇于献身的精神,无条件服从国家需要,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业务水平和能力要求:掌握城市规划与设计学科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技能;了解所从事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坚持理论联系世纪,具备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技术工作的能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听说能力。
二、研究方向
1.城镇规划理论研究
2.建筑设计与环境研究
3.城市设计与环境艺术
三、培养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课程学习阶段年限为1年,其余时间为论文研究阶段,研究生获得所需学分,完成规定的学术论文要求,并通过论文答辩方可毕业获得学位。
培养方式:全日制
四、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1、 学位课: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1)英语 240 6 1
(2)自然辩证法 50 2 1
(3)科学社会主义与实践 40 2 1
(4)城市规划理论 40 2 1
(5)现代建筑理论 40 2 1
(6)城市环境与生态 20 1 1
2、 方向必修课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1)工程设施规划与设计 60.. 3 2
(2)城镇规划法规 20.. 1 2
(3)城市交通学 40.. 2 2
(4)村镇规划 20.. 1 2
(5)景观规划与设计 40.. 2 2
(6)城市社会学 40.. 2 2
(7)土地利用规划 40.. 2 2
(8)土地生态学 40.. 2 2
(9)城市给排水工程 40.. 2 2
3、 选修课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1)区域经济学 40 2 2
(2)城市规划设计(一) 40 2 2
(3)城市规划设计(二) 40 2 2
(4)城市设计 40 2 2
(5)城市生态环境设计 40 2 2
(6)建筑设计 40 2 2
(7)城镇规划设计 40 2 2
(8)专业外语 40 2 2
(9)C++语言 40 2 2
(10)多元统计分析与应用 60 3 2
五、培养环节
1、课程学习阶段
(1) 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应在研究生入学一个月内提交,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制定。
(2) 教学实践:教学实践依据《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暂行规定》并结合本专业特点进行。
(3) 中期考核:考核小组按照《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的相关规定》对本专业硕士研究生进行考核,填写中期考核相关表格。考核合格者进入论文研究阶段。硕士研究生一般应于第三学期初提交书面中期考核表。
2、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
考核合格者进行开题论证工作,开题论证一般定于研究生第三学期初组织安排,开题论证以研究生讲述、专家质疑的形式进行,时间以20-30分钟为宜。硕士研究生提交书面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公开举行报告会,由本学科专业3人以上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学生所做的开题报告进行评审,提出具体的评价和修改意见,不通过者可限期重做,重做仍不通过者终止培养。研究生期间,应大量阅读国内外有关文献资料。
论文研究中期检查,硕士研究生填写《河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表》,汇报结束后,评议小组会提出相关问题,根据评审判断研究生是否能按期提交论文初稿并参与论文抽检。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要求研究生对研究课题的前沿科学有所了解,论文中对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能表现出研究生具有综合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毕业论文还必须文字通顺,条理分明,有论证,有逻辑,字迹清楚,标点符号正确,图表齐全,附有英(外)文提要,并符合规定格式。
学位论文的选题应来自生产和科学研究的实际需要,同时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一定的工作量,其难易程度、范围的大小也应适当,必须使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可以完成。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大量阅读国内外文献资料,要求发表的论文及获得的成果等具体要求参照《河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细则》。一般硕士生论文科研时间应在1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