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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暂行办法[校研字(2015)6号]

发布日期:2016-03-02    作者:     来源:     点击:

河北农业大学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暂行办法

复试、录取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选拔优秀拔尖人才的重要环节。为切实做好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选拔方法,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考生家人或亲属不得参与复试工作,以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加强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研究生招生工作。

组 长:校长

副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

成 员:研究生学院、纪检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

招生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复试录取阶段,调整并确定分专业招生规模,制定调剂、复试、录取办法,审批破格名单,确保学校招生规模足额完成。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具体工作,对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汇报工作进展。

2.各研究生招生学院相应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各学科点负责人参加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主要职责: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培训复试教师;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业课(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命题、考试、阅卷;组织外语口语、听力的测试;确保本院复试工作按时完成。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一般不低于5人,负责对考生进行综合面试

后,出具面试结果,整理、汇总并按时上报复试材料。

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机密材料,各学院在组织命题、

考试、阅卷各环节中负有保守国家机密的责任,出现问题者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复试程序和要求

学校将逐步加大复试成绩的权重,强化学科综合考核选拔优秀生源,注重考查研究生的培养潜力与学术创新能力,建立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选拔学生中的作用,在导师是第一责任人基础上实施“导师认可制”。

1.复试比例。各学科可实行等额或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按当年国家文件执行。

2.复试内容。包括体检、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和口语)五部分。

(1)体检。由研究生学院组织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标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资格审查。各学院应对考生的学历信息和考生身份是否真实做出鉴定,并认真核对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填写《考生身份审核确认表》。

(3)专业课笔试。命题原则:以专业知识为主线,以考核考生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为重点,应以论述及综合分析题为主。考试为闭卷,时间为2个小时,满分60分。

(4)外语水平测试。各学院单独成立外语测试组,负责外语水平测试工作,测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听力、翻译等,满分40分。

(5)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面试情况要当场记录并给出分值,满分100分。导师参与考生的面试环节,根据面试情况对学生做出选择。

(6)同等学力考生(含大专生、本科结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加试复试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专业课笔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7)复试成绩。为面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和专业课笔试成绩之和,满分200分。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8)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计算,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国家当年招生政策确定。

四、调剂及破格

1.调剂原则和要求

(1)调剂是指考生从生源过剩的专业调入生源不足的专业。调剂生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2)调入考生的考试科目要求按当年教育部的文件执行。

(3)进入复试范围的考生原则上不调剂(各专业上线考生按初试总分的高低排队,总分相同的按外语成绩排队)。未进入复试范围的上线考生可向校内相近专业调剂,校内不能满足的再调向校外。同时,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校内相近专业的调剂生和校外优秀生源。调剂考生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调剂、录取事宜。

调剂工作由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破格程序和审批

对于生源严重不足,经过调剂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可由学院提出破格复试申请,破格复试的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线下生按总分高低确定破格的优先顺序。破格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五、招生规模与录取政策

1.招生规模

(1)录取阶段各专业的招生规模,学校根据当年招生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合格生源数再行调整。

(2)为确保我校招生计划的完成,学校对各学院实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对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院,学校有权将其占用的招生指标收回,重新分配给校内生源充足的专业。同时按缺额数削减下年度的招生指标。

2.招生限额

每位导师一般一年总计最多招收3名学生。对于出现的方向间、导师间生源不平衡问题,应由学科点统一协商解决。

3.复试不合格考生的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复试不合格: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36分)。

(2)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

(3)外语成绩不及格者(低于24分)。

4、拟录取名单确定

(1)首先,推荐免试生直接进入本专业第一梯队。

(2)其次,我校第一志愿考生按总成绩高低排名,从高到低录取排第二梯队。

(3)调剂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录取,排第三梯队。

(4)破格生最后拟录取。

六、信息公开

1.复试、录取阶段,各学院应提前在本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本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以及各学院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等信息。

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3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研招办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在校园网统一公示10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录取专业等信息。

七、其他

1.若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应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研招办提交书面材料,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裁定后,由研招办将处理意见通知考生。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河北农业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暂行办法》(校研字(2009) 1号)同时废止。

河北农业大学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