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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21届毕业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学业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培养学院:

我校2021届毕业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第五学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即将开始,为了稳妥、周密做好此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校研字〔2014〕16号)文件规定。

二、评定要求

1、为确保此次评定工作做到科学、公正、奖优,请各培养学院予以高度重视,学院要成立包含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学科秘书、学院分学术委员会委员在内的评审领导小组,总体负责本次评定工作;同时每班推选出3-5名同学组成评优分数核算小组,完成材料收集、成绩核算等具体任务。整个评选过程要接受全院导师、研究生的监督。

2、认真落实《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校研字〔2014〕16号)相关要求,组织好综合测评,具体评分标准可依据本学院情况作适当调整,并进行公示告知。

3、各培养学院要认真做好研究生缴费注册的审查、考勤记录、导师评价的组织以及各项评定指标的认定工作,确保此次奖学金的评定公平、公正。

4、对评定结果,各学院要在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学院。

三、注意事项

1、一等奖学金名额按照各学院2021年1月毕业生人数的20%评选。根据文件规定,未按期完成答辩的硕士研究生不能获得二等奖学金

20211月各学院毕业生预计人数

培养学院

人数

培养学院

人数

城乡建设学院

18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

动物科技学院

15

生命科学学院

17

动物医学院

18

食品科技学院

40

国土资源学院

2

外国语学院

0

海洋学院

8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

机电工程学院

39

艺术学院

0

经济管理学院

83

园林与旅游学院

47

理学院

0

园艺学院

32

林学院

36

植物保护学院

37

马克思主义学院

0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

农学院

41

2、各学院需提交材料

(1)河北农业大学学业奖学金统计表纸质版并按要求签字盖章。电子版发到联系人办公系统邮箱。

(2)本学院评定报告包括机构组成、评定过程、公示范围及时间、评定结果等,在评定结果中需注明各类研究生获奖等级和人数,并对休复转退、未按时毕业等有特殊情况的研究生做出说明。

4、完成时间

各培养学院请于1215前将硕士生评定材料报送研究生学院。

附件1:专业硕士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量化测评参照表

附件2:导师评价表

附件3:毕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统计表

研究生学院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