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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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21年第一批国家留学基金委新农科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力的拔尖创新人才,依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确定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资助项目的通知》及《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新农科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施细则》(见附件1)文件精神,研究生学院、国际合作处拟从我校在读博士中选拔、推荐优秀人才,到国外名校进行联合培养。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选派计划、期限及经费资助

我校每年计划选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2名,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12-24个月。本项目分3月和9月两批选拔,由于去年选派剩余3个名额,因此本年计划选拔可额外增加3名,共计15名联合培养博士生名额,录取人员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派出。留学期间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

、申请条件

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均可报名:

1.申请人应符合《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新农科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施细则》第三章“申请条件”的各项要求。

2. 选派专业:农业与生命类相关专业。

3.出国前按计划完成博士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

注:“曾获得《河北农业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计划》资助并到期的在读博士生仍可申报本次项目。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资助者两年内不可再申报。”

三、 留学单位

国外留学单位仅限于以下几所合作院校,需要博士生尽快联系获取邀请信。

1.荷兰瓦赫宁根大学(Wageningen University & Research, Netherlands);

2.日本筑波大学(University of Tsukuba, Japan);

3.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Canada);

4.英国格鲁斯特大学(University of Gloucestershire);

5.英国利物浦约翰摩尔斯大学(Liverpool John Moores University, England);

6.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 USA);

7.美国达特茅斯学院(Dartmouth College, USA);

8.美国东北大学(Northeast University, USA);

9.瑞典农业大学(Sveriges Lantbruksuniversitet, Sweden);

10.新西兰林肯大学(Lincoln University of New Zealand);

11.罗马尼亚农业与兽医药大学(University of Agronomic Sciences and Veterinary Medicine of Bucharest, Romania);

12.澳大利亚国立大学(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四、选拔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导师、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五、选拔工作进度

1.2021年2月28日前,申请准备阶段。申请人、指导教师、所在培养学院与国外留学单位联系,确定邀请函(信)、联合培养计划和外方推荐意见。

2.2021年3月1-3日,学院推荐阶段。申请人应向培养学院提交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均需附电子版):

①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起);

②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③邀请函(信);

④国外导师简历;

⑤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⑥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⑦外文学习计划;

⑧国内导师推荐信。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评价,并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见附件2),2021年新农科创新型人才联合培养博士项目申报表(负责人签名,加盖学院公章)(见附件4)。

3.3月3-5日,向研究生学院报《专家评审意见表》、《申报表》及研究生提交的个人材料。

4.3月5日研究生学院会同国际合作处组织专家对候选人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公示推荐结果,确定联合培养博士名单。

5.3月1-10日,被推荐候选人登陆国家留学信息管理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申报材料信息请参考《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人网报说明》(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联合培养博士中途不得变更访学单位、访学国家。

2.联合培养博士应按要求及时向研究生学院、国际合作处提供相关材料。

3.联合培养博士在留学期间要与校内导师经常保持联系,定期向导师汇报工作、学习情况。培养项目结束后,博士生须在国际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高水平论文方可进行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事宜。

4.其它事宜按照《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新农科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施细则》执行。

5.联系电话:研究生学院 张老师0312-7521466

国际合作处谷老师0312-7526050、17731886614

附件1:河北农业大学新农科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施细则

附件2: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附件3: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人网报说明

附件4:2021年新农科创新型人才联合培养博士项目申报表

研究生学院 国际合作处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