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通知通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2021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4    作者:     来源:     点击: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要求和河北省教育厅、新华社河北分社新发文(2010)冀社字第11号通知精神,我校将于9月12日进行2021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拍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时间:9月12日(周六)下午2:00至4:00。

二、采集地点:

东校区 二教101教室

西校区 图书馆1104教室,1106教室

各班按学号从小到大排队等候。照相时请务必携带二代身份证

采集分组及顺序:

(1)东校区

博士研究生、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学院、城建学院、机电学院、艺术学院。

(2)西校区

①第一组 1104教室

博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校)、经贸学院、商学院、动科院、人文学院、外语学院、理学院、生命学院、食品学院、林学院。

②第二组 1106教室

农学院、园艺学院、资环学院、植保学院、动医学院、园林学院、国土学院。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均按培养学院划分。

全体要求1:45前到达指定教室。每个院到达指定位置后按学号大小顺序排队等候采集。

图像信息采集拍摄的照片将用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电子注册。2021届毕业生必须按时参加,如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图像采集而影响毕业工作的责任自负。

三、收费:每人20元。

从2017年9月1日起,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收费统一规范为每人20元。信息采集部为每位同学提供2×4规格彩色照片一套,同时提供1×8规格彩色照片一套。收费标准每人20元。各班长负责将本班(包括专业学位的)费用收齐,并上报拍摄人员名单(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列),并于9月14日下班前上缴到研究生学院学工办(东校区老办公楼216室,电话0312-7521494)。

四、补充说明

海洋学院的研究生可以和海洋学院的本科生一起照相,不必回学校参加本次图像采集。因极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采集的毕业生不必交纳图像信息采集费,务必于11月25日参加本科生的图像采集。详细细节再具体通知。

研究生学院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