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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8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冀教德育〔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实际情况,现就2019—2020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2017级、2018级研究生和班集体。

二、 种类及名额

省级三好学生4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人;省级优秀先进班集体1个。

三、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劳动实践、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4、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5、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有良好的审美能力和正确的审美观,有健康的身体,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6、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研究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

2、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

3、具备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前5条。

4、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

1、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

2、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

3、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

4、全班学生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个人申报。

2、导师、培养学院审核。导师、培养学院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

3、班级评选。个人所在班级全班同学集中表决,获得本班80%以上同学的认同方可推荐。

4、培养学院推荐。培养学院根据班级测评结果及意见决定推荐人选及推荐类别,推荐人选需在学院内公示。培养学院在校硕士研究生总人数100人以下的限推荐1人,100人以上的可推荐2人,每一类别限推荐1人。每学院可且仅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参选。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一般不连续当选。先进班集体每学院可推荐一个符合条件的班集参选。

5、评委会评选。研究生学院组织各方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材料进行评审最终由评审委员会确定当选名单。

6、公示。研究生学院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五、提交材料要求:

1、各培养学院学科秘书需在6月4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OA系统邮箱,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学院团委。

电子版材料评审表;纸质版材料包括:评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学院公章):含成绩单(需培养学院注明加权成绩得分)、发表文章、参编书籍、荣誉证书等。

3、联系人:张玲玲 7521785

附件: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

2.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审表

研究生学院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