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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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届毕业生普通话测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8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语委《关于在全省建立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开展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冀教语[2009]3号)文件要求,今年我校继续实行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测试,现将本学期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1、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语委《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进一步做好普通话和汉字应用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冀教语[2008]5号)要求:从2008年开始,在全省各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中面向全校所有专业学生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根据上述要求,本次普通话测试的学生对象为2020届毕业研究生及2019届未参加考试的研究生。

2、注意事项

本、专科期间已经获得普通话合格证书的,可不参加测试。

二、收费标准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冀价行费[2004]57号)和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关于调整“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冀语测便字[2009]2号)文件规定:学生参加普通话测试需交测试费25元,免收证书费。

三、测前培训

测前培训是一项事关能否顺利通过测试的重要工作,未参加培训者将很难通过测试,请各班长务必督促、组织好学生参加培训。

测前培训时间初定于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电子版的报名表和照片发到120598257@qq.com(格式要求见附件2、3)、费用

2、报名时间:请以班级为单位于3月21日下午4:30之前交到研究生学院学工办老办公楼116房间。

五、测试安排

测试时间初定于5月份,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有实习的学生,请提前办理相关调整手续,可另行参加测试。

附件:1、《普通话智能测试系统培训教程》

2、报名表样表

3、电子版照片规格及身份证号批量校验要求

4、身份证批量验证程序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