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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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推进研究生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课程建设,我校启动2019年度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立项类型

1.公共课程:公共选修课,覆盖范围广,授课人数多;

2.学科(专业)课: 重点支持国际研究生培养方案所列课程(推进双语课建设)和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研究方法课、分析方法课。

3.教学案例(库):现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适宜采用案例教学的专业课。

二、申请立项基本条件

1.申请人及成员应为我校在岗教师,其中案例库建设鼓励校外实践导师作为成员参与。

2.每位教师只能申请主持1项示范课程或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作为成员参与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3.为保证项目可以持续开设和建设,所有申请立项的项目,均要求组成不少于3人的教学团队(包括申报人),成员研究方向相近,职称、年龄分布合理。

4.申请的示范课程和教学案例(库)已有完整的教学大纲,有较为成熟的讲义。

5.项目建设期间,示范课程项目应至少发表1篇教研论文或出版1部课程教材,教学案例(库)项目应出版1部案例教材。

三、立项总数与经费支持

立项建设周期为2年,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2万元;项目资助13项左右。2019年学校资助案例课程建设门数将不少于30门。

四、申报和审批程序

1. 申请者学习《河北省研究生示范课程(教学案例)立项建设实施方案》,培养学院对本单位申请立项的材料进行初审,结合本院的研究生教学整体安排和需求以及申请人的情况,择优推荐。

2.各培养学院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河北省研究生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和《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的相关要求进行申报,认真填写《河北省研究生示范课程立项建设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附件3),或《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项目申请书及汇总表》(附件4)。

3. 415日前将立项申请书及汇总表(附件3或附件4),佐证材料附在申请书后一并装订,统一报送至研究生学院(东区红楼218),纸质版材料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3份(其中1份为原件)须表述准确、分类清晰、整齐美观。PDF电子版发送至:233450665@qq.com。注意:示范课程佐证材料须包含近三届学生对该门课程的评价。

4.务请各学院做好动员工作。

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对所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在校园网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上报省学位办批准立项实施,同时设立2019年学校资助案例课程建设项目。

联系人:刘渊

联系电话:0312-7521489

电子邮箱:233450665@qq.com

附件1:《河北省研究生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3:《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示范课程立项建设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

附件4:《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项目申请书及汇总表》

研究生学院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