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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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研究生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更好地激励和引领我校广大青年大力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激励广大团员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集中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学校团委决定在“五四”前夕评比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比表彰项目

评比表彰项目分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两类。先进集体是指 “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个人包括:“优秀共青团员”、“校园之星”。

二、评选条件

1.五四红旗团支部

(1)团支部凝聚力强,班风正,无违纪现象;

(2)团支部整体学习成绩优良(全支部当年无挂科团员),成员综合素质高,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校园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

(3)积极参与研究生学院团委组织的团日活动,能够经常自主开展各项团日活动。

(4)在志愿者工作上,所属团员均注册为志愿者,并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2.优秀共青团员

(1)学生团员或学生党员,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注册为志愿者,“志愿汇”志愿服务时长不得少于20小时;

(3)积极参加各级团组织举办的活动,表现优秀;

(4)认真学习,勇于创新,硕士一年级,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培养环节的学习任务;硕士二年级,综合测评达到班级前50%或者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第一作者文章一篇;硕士三年级,至少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第一作者文章一篇或者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第一作者文章两篇;

(5)研究生在读期间无违纪现象。

3.校园之星

(1)学生团员或党员,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履行团员义务;

(2)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前10%,无不及格课程;

(3)积极参加各级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良好,能够起到表率作用;

(4)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道德品质良好;

(5)在校园文化活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本年度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团组织授予的荣誉称号。

(6)为注册志愿者,“志愿汇”志愿服务时长不得少于 20小时。

三、表彰名额

1、优秀共青团员按照各团支部上交团费情况进行名额分配,由各支部自行评选。“五四红旗团支部”7个,自由申报,由研究生学院团委统一组织评选。

2、各团支部可按照评选标准推荐“校园之星”1人,最终由研究生学院评选各一名上报校团委。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1.推荐名单经所在团支部公示后,推荐到研究生院团委。

2.申报集体和个人须如实填写申报表(见附件)。“校园之星”还需撰写 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用于“农大青年风尚”网络投票的 300字自我介绍及生活照一张,同时附上优秀事迹及奖项等有关证明资料(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材料为必须材料)。

3.申报表、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打印稿于4月24日中午12点之前上交(电子版最好自己留存),所在团支部名称示例:研究生学院机电2017团支部。

材料交至联系人:东区 李 静 18233221810

西区 杨亚楠 13111652296

五、工作要求

1.准确定位,高度重视。开展五四评比表彰活动,是共青团系统总结工作、提炼经验、树立典型、推动发展的重要举措,增强团学组织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工作, 各班级团支部要高度重视,保证通知到每一位团员,保证评选的公正、公开,最终评选、推荐结果要向所有团员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学院团委。评选中有任何问题要及时向研究生学院团委汇报。

2.加强联系,严格把关。加强五四表彰活动与推优入党等工作的联系。注重推荐申报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的先进性和示范性,真正把工作成效突出,能起到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推报出来。申报材料要做到客观、准确,实事求是。

3.大力宣传,积极引导。要通过评选表彰,形成正确导向,把挖掘典型、表彰典型和宣传典型有机结合起来,大力 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强化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各级团学组织的工作活力,推动我院团学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附件:

1.河北农业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审批表

2.河北农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审批表

3.河北农业大学十佳校园之星申报审批表

共青团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委员会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