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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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院关于评定2021届毕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培养学院:

我校2021届毕业研究生2020—2021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即将开始,为了稳妥、周密做好此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校研字〔2014〕16号)文件规定。

二、评定要求

1.为确保此次评定工作做到科学、公正、奖优,请各培养学院予以高度重视,学院要成立包含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学科秘书、学院分学术委员会委员在内的评审领导小组,总体负责本次评定工作;同时每班推选出3-5名同学组成评优分数核算小组,完成材料收集、成绩核算等具体任务。整个评选过程要接受全院导师、研究生的监督。

2.认真落实《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校研字〔2014〕16号)相关要求,组织好综合测评,具体评分标准可依据本学院情况作适当调整,并进行公示告知。

3.各培养学院要认真做好研究生缴费注册的审查、考勤记录、导师评价的组织以及各项评定指标的认定工作,确保此次奖学金的评定公平、公正。

4.对评定结果,各学院要在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学院。

三、注意事项

1.各培养学院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名额按照毕业生人数的20%评选。根据文件规定,未按期完成答辩的硕士研究生不能获得二等奖学金。

2021年6月各学院毕业生预计人数

培养学院

核实人数

培养学院

核实人数

城乡建设学院

33

农学院

36

动物科技学院

20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1

动物医学院

34

生命科学学院

35

国土资源学院

11

食品科技学院

16

海洋学院

3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9

机电工程学院

27

艺术学院

12

经济管理学院

2

园林与旅游学院

11

理学院

5

园艺学院

30

林学院

28

植物保护学院

28

马克思主义学院

17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9

2.各学院需提交材料

(1)2021届毕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统计表纸质版并按要求签字盖章。电子版发到联系人办公系统邮箱。

(2)本学院评定报告包括机构组成、评定过程、公示范围及时间、评定结果等,在评定结果中需注明各类研究生获奖等级和人数,并对休复转退、未按时毕业等有特殊情况的研究生做出说明。

3.完成时间

各培养学院请于6月8日前将硕士生评定材料报送研究生学院;博士申报材料和评定报告请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结束2天内上报研究生学院。

附件1:专业硕士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量化测评参照表

附件2:学术硕士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量化测评参照表

附件3:博士研究生第三学年学业简况表

附件4:导师评价表

附件5:2021届毕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统计表

附件6:发放说明

研究生学院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