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
我校2022届毕业研究生(专业硕士)第五学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即将开始,为了稳妥、周密做好此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校研字〔2014〕16号)文件规定。
二、评定要求
1、为确保此次评定工作做到科学、公正、奖优,请各培养学院予以高度重视,学院要成立包含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学科秘书、学院分学术委员会委员在内的评审领导小组,总体负责本次评定工作;同时每班推选出3-5名同学组成评优分数核算小组,完成材料收集、成绩核算等具体任务。整个评选过程要接受全院导师、研究生的监督。
2、认真落实《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校研字〔2014〕16号)相关要求,组织好综合测评,具体评分标准可依据本学院情况作适当调整,并进行公示告知。
3、各培养学院要认真做好研究生缴费注册的审查、考勤记录、导师评价的组织以及各项评定指标的认定工作,确保此次奖学金的评定公平、公正。
4、对评定结果,各学院要在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学院。
三、注意事项
1、一等奖学金名额按照各学院2022年1月毕业生人数的20%评选。根据文件规定,未按期完成答辩的硕士研究生不能获得二等奖学金。
2021年1月各学院毕业生预计人数
培养学院 |
人数 |
培养学院 |
人数 |
城乡建设学院 |
19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24 |
动物科技学院 |
17 |
生命科学学院 |
17 |
动物医学院 |
22 |
食品科技学院 |
42 |
国土资源学院 |
6 |
外国语学院 |
6 |
海洋学院 |
9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19 |
机电工程学院 |
37 |
园林与旅游学院 |
51 |
经济管理学院 |
95 |
园艺学院 |
32 |
林学院 |
37 |
植物保护学院 |
34 |
农学院 |
42 |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18 |
2、各学院需提交材料
(1)河北农业大学学业奖学金统计表纸质版并按要求签字盖章。电子版发到联系人办公系统邮箱。
(2)本学院评定报告,包括机构组成、评定过程、公示范围及时间、评定结果等,在评定结果中需注明各类研究生获奖等级和人数,并对休复转退、未按时毕业等有特殊情况的研究生做出说明。
4、完成时间
各培养学院请于12月14日前将评定材料报送研究生学院。
附件1:专业硕士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量化测评参照表
附件2:导师评价表
附件3: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统计表
附件4:发放说明
研究生学院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