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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上半年研究生申请变更导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2022年上半年研究生申请变更导师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及研究生:

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入学时已经确定了导师,根据《河北农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业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15】11号文件,研究生在论文开题前可以申请变更导师1次。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所学专业内申请变更导师。

1、研究生的知识结构和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不匹配,无法进行科研工作的;

2、指导教师因各种原因,已无法进行正常业务指导的;

3、师生关系不协调,严重影响正常学习和科研的;

4、因科研工作需要,经导师及研究生同意变更导师的。

二、办理程序

1、一般应在论文开题前提交《变更导师申请表》,陈述理由、提供佐证材料。

2、拟转入导师须列入所转研究生报考当年招生专业目录,具备招生资格。

3、经研究生本人自愿,转出、转入导师同意。

4、培养学院审核,签署意见。

5、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办公室复核。

6、研究生学院批准。

三、申请时间

   2022年3月19日前完成,由各培养单位学科秘书老师负责把本学院研究生提交的《变更导师申请表》,统一交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学院其他时间不再办理变更导师申请事宜。


附:《变更导师申请表》

 

 

 

                                   研究生学院

                                    202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