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通知通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研究生学院关于评定2023届毕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9    作者:     来源:     点击:

研究生学院关于评定

2023届毕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

各培养学院:

我校2023届毕业研究生2022 2023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即将开始,为了稳妥、周密做好此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校研字〔2014〕16号)文件规定。

    二、评定要求

    1、为确保此次评定工作做到科学、公正、奖优,请各培养学院予以高度重视,学院要成立包含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学科秘书、学院分学术委员会委员在内的评审领导小组,总体负责本次评定工作;同时每班推选出3-5名同学组成评优分数核算小组,完成材料收集、成绩核算等具体任务。整个评选过程要接受全院导师、研究生的监督。

    2、认真落实《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校研字〔201416)相关要求,组织好综合测评,具体评分标准可依据本学院情况作适当调整,并进行公示告知。

    3、各培养学院要认真做好研究生缴费注册的审查、考勤记录、导师评价的组织以及各项评定指标的认定工作,确保此次奖学金的评定公平、公正。

    4、对评定结果,各学院要在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学院。

    三、注意事项

    1、参评范围:规定学制内按期毕业的2020级硕士、2019级博士。

    2、各培养学院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按照毕业生人数的20%评选。根据文件规定,未按期完成答辩的硕士研究生不能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2023年确定在校内直博的2020级硕士研究生且导师评价为合格及以上的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




  3、各学院需提交材料  

1附件4。2022届毕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统计表纸质版按要求签字盖章,电子版发到联系人办公系统邮箱。

2)本学院评定报告包括机构组成、评定过程、公示范围及时间、评定结果等,在评定结果中需注明各类研究生获奖等级和人数,并对休复转退、未按时毕业等有特殊情况的研究生做出说明。

  4、完成时间

  各培养学院请于68日前将硕士生评定材料报送研究生学院。

 

附件1:专业硕士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量化测评参照表

附件2:学术硕士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量化测评参照表

附件3:导师评价表

附件4:2023届毕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统计表

    附件5:发放说明

    【相关附件下载】

 

研究生学院

2023年5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