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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批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9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开展首批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研[2022]6号)及《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从即日起启动2022年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教学改革项目主要范围包括研究生教育办学思想的研究,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教学管理改革以及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研究与实践等。

项目研究内容具体包括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健全课程思政内容体系、教学体系、专业体系、培养体系、研究体系、评价体系;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依据人才培养目标重构课程结构及教学内容;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改革考试方法,注重学习过程考察和学生能力评价;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改革教学管理与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

二、申报条件

1.对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运用价值;

2. 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对深化研究生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具有较大的作用;

3.能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科学论证;

4.能取得较好的预期效益,研究成果具有实际应用、推广价值;

5.项目论证充分,目标明确,研究计划可行,研究方法科学,经费预算、人员组成合理,具备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各项基本条件;

6.为了体现教学改革项目的应用性特点,发挥项目对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实际作用,研究时间一般应在一年以上,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

7.为了保证项目的水平和质量,申请人一般应是研究生导师。 其他人员须有两名相关专业研究生导师推荐,推荐函包括课题的选题价值、队伍情况、研究基础、条件保障、成果预测等内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限两人,参研人员一般在6人以内,涉及全校综合性改革重大项目参研人员可适当增加。

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

三、申报程序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由研究生学院组织实施,每2年申报一次,采取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立项备案的程序进行。

   1. 单位推荐

  1)学院推荐。各培养学院应广泛宣传,鼓励研究生导师积极申报。各学院按照规定限额组织推荐,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初评,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

2)学校评审。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5天。

3)学校推荐。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推荐申报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评审结果前11项上报省教育厅参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未获批立项的项目作为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立项建设,排名第12-20项亦作为校级项目立项建设。学校对校级项目根据当年经费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经费支持。

2. 省教育厅评审

省教育厅组织省内研究生教育学科及其他相关专业学科专家评审,确定最终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建设项目。省教育厅对拟立项的项目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通过的项目给予立项备案。

四、工作要求

1.各培养学院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格把关,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遴选出能够代表本学院水平和特色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各培养学院按照申报限额组织推荐。

3.提交材料时间:

6月28日前,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交项目申报书电子版(附件4)。

7月4日,各培养学院向研究生学院提交项目申报书电子版(附件4)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发张世红OA系统办公邮箱。

联系人:张世红 0312-7521137   张彩霞0312-7521466

 

附件1:各培养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限额

附件2:2022年河北省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限额

附件3: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4: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附件5: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学院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