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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2022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1-11-17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做好我校2022年博士招生工作,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河北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暂行办法”(校研字(201713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实际,现就我校2022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选拔原则

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德才兼顾、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管理本学院硕博连读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三、招生专业

我校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专业。

四、招生对象

1.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学术型博士生招生对象应是我校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二、三年级全日制统招学术型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2.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兽医博士招生对象应是我校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四、招生指标

1.由于目前教育部关于编制2022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尚未下达,各学院可暂按2021年博士招生计划数自行制定本学院拟接收2022年硕博连读生指标(各学院2021年博士招生计划附件1),但数量不得超过2021年博士招生计划

2.待教育部关于编制2022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下达后,各学院按照2022年实际目录计划调整拟接收硕博连读生指标,并根据已参加2022年硕博连读生考核申请者成绩,由高到低按顺序确定接收硕博连读生名单。

3.各学院接收硕博连读生指标该学院或专业2022年博士招生计划。

五、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申请人需具备《河北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生选拨工作暂行办法》(校研字(201713号)规定的条件

5.申请人只可以申请目前就读导师或与其同一研究团队同一科研课题中的博士生导师。

6.各学院或学科可以在符合学校申请条件的基础上,提出本学院或学科的选拔要求。

六、指导教师

1.接收硕博连读生导师应具备《河北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生选拨工作暂行办法》(校研字(201713号)规定的条件

2.1名导师1年只允许接收1名硕博连读生。

、具体安排

1.报名时间:20211118-23日,符合选拔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其硕士生导师同意,填写《河北农业大学2022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材料》(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交至申请博士招生专业所属学院学科秘书处。

2.学院考核:20211129日前完成,学院对申请者及导师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按照《河北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生选拨工作暂行办法》(校研字(201713号)规定进行考核、面试考核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

3.成绩公示:各学院对2022年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3)、《硕博连读生录取名单(附件4)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提交时间:2021123日前各学院将考核通过后的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考核成绩低于满分60%为考核不通过。报名材料经过公示的2022年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成绩汇总表、《硕博连读生录取名单签字盖章后交至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同时提交汇总表和预录取名单电子版。每一名申请人的报名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申请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两份专家推荐书、招收硕博连读生导师情况表、学院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成绩单、已发表或已提交的论文或研究报告、参与的科研项目等体现自身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5.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汇总各学院硕博连读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录取名单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6.根据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关于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工作的安排,确定为预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根据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考生个人信息,上传所需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硕博连读研究生预录取资格。

7.审核通过的预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经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录取检查、批准后,确定录取为我校2022级博士研究生,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后注册博士研究生学籍,正式转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阶段。

、硕博连读生管理

按照校研字河北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生选拨工作暂行办”(校研字(201713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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