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推进研究生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课程建设,我校启动2019年度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立项类型
1.公共课程:公共选修课,覆盖范围广,授课人数多;
2.学科(专业)课: 重点支持国际研究生培养方案所列课程(推进双语课建设)和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研究方法课、分析方法课。
3.教学案例(库):现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适宜采用案例教学的专业课。
二、申请立项基本条件
1.申请人及成员应为我校在岗教师,其中案例库建设鼓励校外实践导师作为成员参与。
2.每位教师只能申请主持1项示范课程或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作为成员参与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3.为保证项目可以持续开设和建设,所有申请立项的项目,均要求组成不少于3人的教学团队(包括申报人),成员研究方向相近,职称、年龄分布合理。
4.申请的示范课程和教学案例(库)已有完整的教学大纲,有较为成熟的讲义。
5.项目建设期间,示范课程项目应至少发表1篇教研论文或出版1部课程教材,教学案例(库)项目应出版1部案例教材。
三、立项总数与经费支持
立项建设周期为2年,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2万元;项目资助13项左右。2019年学校资助案例课程建设门数将不少于30门。
四、申报和审批程序
1. 申请者学习《河北省研究生示范课程(教学案例)立项建设实施方案》,培养学院对本单位申请立项的材料进行初审,结合本院的研究生教学整体安排和需求以及申请人的情况,择优推荐。
2.各培养学院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河北省研究生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和《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的相关要求进行申报,认真填写《河北省研究生示范课程立项建设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附件3),或《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项目申请书及汇总表》(附件4)。
3. 4月15日前将立项申请书及汇总表(附件3或附件4),佐证材料附在申请书后一并装订,统一报送至研究生学院(东区红楼218),纸质版材料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3份(其中1份为原件)须表述准确、分类清晰、整齐美观。PDF电子版发送至:233450665@qq.com。注意:示范课程佐证材料须包含近三届学生对该门课程的评价。
4.务请各学院做好动员工作。
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对所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在校园网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上报省学位办批准立项实施,同时设立2019年学校资助案例课程建设项目。
联系人:刘渊
联系电话:0312-7521489
电子邮箱:233450665@qq.com
附件1:《河北省研究生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3:《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示范课程立项建设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
附件4:《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项目申请书及汇总表》
研究生学院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