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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验收和省级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培养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文件(冀教研[2019]6号)精神,省教育厅将对我校所有省级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进行检查验收,根据研究结果和申报意向,评选省级示范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检查验收和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一)省级实践基地检查验收材料

1.合作双方共同填写《河北省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检查验收表》(附件1)一式三份;

2.双方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合作协议等有关支撑材料,一份。

(二)省级示范性实践基地申请材料

1.合作双方共同填写《河北省省级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

2.双方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合作协议等有关支撑材料,一份。

二、报送时间

各相关培养学院于2019年5月20日前将《河北省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检查验收表》、《河北省省级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送交研究生学院,同时将所有文件的电子版文档发送至邮箱406305390@qq.com。

三、其他事项

原则上申报示范性实践基地的申报范围为在建的省级实践基地,但已有一定合作基础并取得显著效果的非省级校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也可申报。

联系人:袁胜亮,联系电话:7521495,电子邮箱:406305390@qq.com。

附件:1.河北省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检查验收表

2.河北省省级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申报表

研究生学院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