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管理

日常管理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位管理 >> 日常管理 >> 正文

2019年下半年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3    作者:     来源:     点击:

相关培养学院:

为了做好我校2019年冬季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要求

培养学院按领域组成预答辩委员会并统一组织预答辩,预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内容进行全面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对是否通过预答辩进行表决,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通过,方可申请正式答辩,预答辩未通过视具体情况决定延期答辩时间。

二、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一)相关培养学院加强对论文答辩的组织和过程管理,按照《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相关规定》校研字[2010]11号文件执行。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答辩程序,监督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答辩过程,保障答辩质量。

(二)学科秘书汇总本学院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地点等信息,于答辩前2-3天以电子文件形式报研究生学院,便于学校对各培养学院答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答辩委员会按照《河北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校学位[2017]4号文件,切实履行好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严格论文答辩程序,对论文质量的把关职责,严格审核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科学性及创新性,对论文的整体学术水平和质量进行客观评价,答辩委员会在做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决议时,必须坚持标准、公正合理、实事求是。答辩委员会主席对答辩质量和学位论文质量负有主要责任。

(四)答辩秘书须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研究生申请答辩资格的审核,于答辩前3天将学位论文送交答辩主席和委员审阅。研究生论文答辩时准确完整得记录答辩专家问题建议及答辩人的答复。

(五)答辩人须携带科研记录本等数据支撑材料参加答辩。答辩过程中,须现场回答专家提问,不准中途退场准备。答辩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六)学位论文答辩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比例不超过30%;答辩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

(七)导师须监督研究生按照评审专家及答辩专家的意见认真修改学位论文,确保论文质量。

(八)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终稿与盲评通过稿、答辩稿的核心内容保持一致,如发现刻意规避重复率检测、伪造数据等行为,一经查实,则本次答辩无效,按学术不端处理。

三、学位材料提交

各培养学院收集通过答辩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及相关的申请学位材料,汇总后于12月6日前向研究生学院专业学位培养办提交,清单如下:

(一)学位分委员会审议的材料

1.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纪要、答辩工作总结各1份(含电子文本);

2.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申请者形式审查汇总表1份(含电子文本)。

(二)非全日制硕士答辩、学位申请材料

1.学位申请书2套(包含承诺书和知识产权保证书);

2.研究生登记表2套;

3.课程学习、论文答辩汇总表3份;

4.学位论文大摘要3份;

5.纸质学位论文3本及电子文本。

联系人:袁胜亮、张亦舒

联系电话:0312-7521495、7521367

邮 箱:464750538@qq.com

附件:1.河北农业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答辩材料汇总表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答辩相关表格

研究生学院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