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经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学位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原证书同时作废。
一、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材料齐全的原则上一次性办清。
二、办理地点、联系方式
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办公室(东校区研究生学院323室)
联系电话:0312-7521489
三、提交的材料
(一)补办博士、硕士学位证明书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蓝底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3.申请人学位证书存根复印件(一份)(持本人身份证在保定东校区老办公楼210室档案馆复印),加盖河北农业大学档案馆公章;
(二)补办学士学位证明书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蓝底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3.申请人学位证书存根复印件(一份)(持本人身份证在保定东校区老办公楼210室档案馆复印),加盖河北农业大学档案馆公章;
4.教务处(东校区老办公楼311室)开具补办学位证明书介绍信。
(现代科技学院2005-2011届毕业生需现代科技学院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开具补办学位证明书介绍信)。
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办公室对申请人上述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发放学位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