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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培养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全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冀教研函[202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本次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材料要求

(一)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参评优秀学位论文成果汇总表、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选汇总表(见附件)一式1份及电子版。

(二)学位论文复印件一式1份及电子版(word文档)。

(三)学位论文评议意见书复印件、答辩委员会决议复印件各一式1份及电子版。

(四)与推荐表中所填5项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名一式1份及电子版。

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SCI收录论文提供收录及分区证明;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每份复印件需注明“已审核”,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五)参评优秀学位论文成果汇总表(学院汇总、填写)一式1份(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版。

三、报送时间 2021年9月10日前。

四、相关说明

(一)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应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截止2021年8月31日)获得。发表论文内容要源于学位论文。

(二)各培养学院应加大学术不端行为、学术失范行为和学位论文原文的审查力度,确保推荐质量。

(三)涉及到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8年4月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的学科代码和学科名称填写,二级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按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的《河北农业大学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目录》填写。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名称及代码按《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填写。学科代码及名称可从研究生学院网站中查阅。

(四)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

(五)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名额12人,学术硕士推荐名额9人,专业学位硕士推荐名额4人。

联系人:刘渊 联系电话:7521489

址:研究生学院323室


研究生学院

 2021年7月8日